狂歌乱和

荒诞乃人之本能

[雪绒花]他的眼睛



#爱情向无攻受

#瓦修编辑,罗德里赫音乐制作人兼乐团第一小提琴,奥第一人称视角

#角色失明注意,虐向注意

注:瓦修比罗德里赫大了有十来岁,因此部分内容可能极度ooc。

#日常卑微辣鸡文笔注意





求医问药。


我按门铃,他每次都问:“是谁?”


我尽可能地凑近猫眼,用不至于吵到邻居的声音回答:“罗德里赫。”


这个习惯是他看不清东西时养成的,以防什么人直接用钥匙开门,顺走了什么东西他也不知道。我听见他站起身,推开椅子,一点一点摸向玄关。半路上似乎一脚踢到了餐桌,一声闷响后他疼得“咝”地倒抽一口冷气。


他不让诺拉在家里照看着,也不请护工,更不愿去疗养中心。他说费钱,费时间,还麻烦。他宁可自己一个人在家待着,在花园里摸索着忙活,——尽管这实在是再麻烦不过了。


约有一世纪那么久,他终于走到门边,开始“啪嗒啪嗒”摸着门找把手。


何必如此?


门开了。他的眼神仍是没有聚焦,愣愣地站在那儿,似乎不确定门外究竟有没有人。我一把抓住他的手,将那苍白的枯瘦的指头摁在我的胸前:“我。是我,罗德里赫。”


确实发生过这种事:他深夜中以为我叫他开门,走到门前却摸到一团空气;等我第二天清晨赶了早班车回来,发现这个可怜人已经坐在台阶上睡了一宿了。


“我记得我曾与你说过,公司加班太晚我就在工作室里过夜。究竟是您不长记性还是我不近人情,茨温利先生?”


他闭眼靠在沙发上,哑着嗓子反驳:“但我听见了。你肯定叫过我。我听见了。”


“您何必如此,茨温利先生!”


瓦修大约是真累了,被我吼了这么一下子便噤了声,头一歪沉沉睡去。


他说过,眼睛好了要带我去圣伯纳德山口。


上帝啊,我多么厌恶他那毫无理据的盲目乐观和希望,全都是装给我看的。我拨通设计总监的电话:“企划剩下的几首曲子都交给我吧。可以向乐团请假,不必担心我——能涨稿费是再好不过了。”


他是在快要失明时才辞去工作的,现在甚至在练习语音输入和盲打键盘。他曾频繁地借我的眼镜戴着,直到确诊为不断加深的、真正的眼疾。


有时我会好奇,他是否知道自己真的睡着了,毕竟世界都是同样的黑色。我曾试探着问过。他说:“白天是灰色的,晚上不开灯是黑色的。听音乐的时候是彩色的。”


从那以后,我便常拉小提琴给他听。


我曾陶醉于聚光灯的灼热目光,与其他三位演奏者①一同在他的相机中留下倒影。他不常说话,只是严肃而专注地盯着舞台;他的照片和文字被印刷在杂志上,署有瓦修·茨温利的名字。


曲终人散,而他叫住我:“先生,能在这儿给您拍几张照片吗?”


英式的发音令我顿足。我微微颔首,听得快门“卡嚓卡嚓”响。


“请原谅,本来应该在后台拍摄的。但你的眼睛在聚光灯下……实在是美极了。”


他的耳朵红了,仿佛被聚光灯照得发烫。


“我本以为会是乐声涤荡了您的目光。”


“毕竟这儿是柯蒂斯②。”他客套地说,手一刻不停地往小本子上记录着。“你喜欢这儿吗?”


“我亦是客,谈不上喜欢。”慢慢遛到户外,我为他撑开一柄黑伞。他忙摆手:“编辑部派了车来接我。我……也并不是没有伞。”


我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红砖墙与灰色的街道之中,黑伞不知为何静静地转出了花来。


何必如此?


我的照片一张都没有被刊在杂志上。他将它们全发给了我,约好三天后再见面。


都说哪怕两个恋人仅是相遇,也已在心中与对方过完了一生。那天我们一句话也没说,沿着街道慢慢地走,看尽人生如梦。


入夜,我将他那摁快门的、握笔的、敲键盘的手一把握住,摁在自己的胸前:“带我走吧。”


“不可能,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家在哪!你还那么年轻……”


“你肯定知道我的家在哪,它就在你的眼睛里。”


结果半夜他在宾馆发了十几条私信,告诉我他绝对不能接受,我也不该说这类话,最后告诉我如果同居将会如何如何。


上帝啊。


我回了他一句:“您何必如此,茨温利先生?”


我曾以为它是聚光灯的灼热目光。我曾以为它是一双眼睛。当舞台落幕、他已失明,我把银行卡交给转账处的小姐时,我也曾为它残忍的面目所惊讶。


医生为他的眼睛换上了新的玻璃体。我坐在手术室外,看一本有关于阿尔卑斯山脉的书。


这本书我读过许多遍了。做手术的前夕,我随性用小提琴根据这些美景拉了几段旋律。


他听得很认真。他说他看到了,看到圣伯纳德山口,看到费城的雨夜,看到我在聚光灯下那双“美极了”的眼睛。


fin.


①:指弦乐四重奏。罗德里赫担任第一小提琴。

②:美国费城著名音乐学院。


评论(2)

热度(47)
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